当前位置:平台首页 > 统计首页 > 指标解释

数据资源

渔业经济总产值和增加值--第13条 渔业流通和服务业产值和增加值

时间:2016/8/8 9:48:00

 渔业流通和服务业包括渔业流通业、渔业(仓储)运输业、休闲渔业、渔业文化教育科学技术等产值和增加值。
 渔业流通业产值以营业额来计算,其增加值等于渔业流通业产值乘以批发零售贸易业现价增加值率进行推算。
 渔业(仓储)运输业产值即营业收入,其增加值计算方法与建筑业相同。
 休闲渔业产值包括涉渔的一切旅游服务业产值,以营业额计算,其增加值用旅游业增加值率进行推算。
 渔业文化教育、科学技术和信息等产值及其增加值根据财政部门《一般预算支出决算明细表》和有关资料进行推算。

主办单位:湖北省水产局 技术支持:上海峻鼎渔业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Reserved © 2015-2017 hb.cnfm.com.cn 沪ICP备13012547号-6
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10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